農業部發布新規,明確要求任何食用農產品必須持有相關許可證方可銷售,特別是針對食用農產品的初加工環節。這一舉措旨在加強食品安全監管,規范農產品市場秩序,保障消費者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新規指出,無論是農戶、合作社還是農產品加工企業,從事食用農產品初加工活動,如清洗、分揀、包裝、保鮮等,均需依法取得相應的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。未經許可的初加工農產品將不允許進入市場流通。這一規定覆蓋了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鏈條,確保每一個環節都處于有效監管之下。
專家表示,此舉有助于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。通過持證管理,可以追溯產品來源,強化生產者的責任意識,減少因加工不當導致的污染或變質問題。這也推動了農產品初加工的標準化和規范化發展,促進農業產業升級。對于消費者而言,購買持證產品意味著更可靠的安全保障,能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風險。
農業部強調,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,對無證銷售行為依法查處,并鼓勵社會各界監督舉報。相關部門也將簡化辦證流程,為符合條件的生產者提供便利,確保政策平穩落地。這一新規的實施,預計將進一步凈化農產品市場環境,助力鄉村振興和農業高質量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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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4-20 23:02:02